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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召开贯彻落实《血站管理办法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培训班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卫生部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6-20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卫医血便函〔2006〕10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(局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、血液管理处:
为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,进一步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,我司定于2006年7月在京举办贯彻落实《血站管理办法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:《血站管理办法》、《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》、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》和《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》。
二、时间,参加人员及要求:
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(局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、血液管理处1-2名;各省血液中心主任或省会城市中心血站站长1名。会议时间:7月3-4日;7月2日报到,7月5日撤离。
(二)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内蒙古、山西、上海、山东、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等省中心血站站长各1名。会议时间:7月5-6日;7月4日报到,7月7日撤离。
(三)河南、陕西、新疆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青海、甘肃、宁夏、湖北、四川、重庆、西藏、云南、贵州、海南、江西、湖南等省中心血站站长各1名。会议时间:7月7-8日;7月6日报到,7月9日撤离。
三、费用:
1、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
2、授课教师交通食宿费、培训费、资料费由我部承担,并部分补助与会人员食宿费用。
四、会议地点及交通:
北京蟹岛度假村(北京市朝阳区蟹岛路1号。首都机场高速路苇沟出口,电话:010-84335155)。
五、其他:
(一) 请参加人员自行预定回程票。
(二) 请将参加人员回执于6月26日前报卫生部医政司血液管理处。由于房间有限,未报回执者一律不以接待。
电话:010-68792201
传真: 010-68792513
E-mail: xyc@moh.gov.cn
(三) 请参加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禁止会议期间缺席。
二00六年六月十六日
回 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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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竹林仙翁 责任编辑:竹林仙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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