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|
|
| 网站首页 | 专家顾问 | 案例分析 | 热点疾病 | 新闻中心 | 信息中心 | 资源下载 | 图说艾滋 | 艾滋文学 | 艾滋论坛 | |
||
|
||
| 您现在的位置: 检验天空性艾频道 >> 信息中心 >> 感染与预防 >> 文章正文 |
|
|||||
|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标志启用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6-13 | |||||
|
一、标志释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志由椭圆型的长城和经过艺术化的CDPC字母图案组成。长城是中国的标志,长城建筑本身具有防御、抵抗的能力,以长城作为标志设计的主导思路进行创作,意在体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的内涵。CDPC是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(China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)”的英文缩写字母,下方圆弧形的长城图案将其紧紧包围,再现了“预防”与“控制”的职能。在色彩上将表示疾病的“D”字母设计为突出的红色,寓意危险与警告,而其它图案与字母均为兰色,体现出在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”保护下的安全与宁静。 二、标志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志有标识性和使用性两种性质。 标识性是指此标志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用特定标志,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。 使用性是指可将其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的物品、设备上。 三、标志使用范围 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筑标识及其相关物品、设备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将有此标志的指示性路标置于其所在路口。 四、标志使用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志的图案使用时,不得在标志中增删任何内容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使用此标志时,应将其置于本单位显著位置,并能从不同方向、尽可能远的位置得以辨认。 二○○四年七月三十日 抄送: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 (卫生部) |
|||||
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关于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 | | ||
| 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网站ICP证:渝ICP备05002042号
重庆市公安局网安备案编号: 渝公网备500383015-00006 版权所有:检验天空性艾频道 |
|
|